湖南29歲男告父母不養他聲稱自己「沒能力」債務協商多久恢復信用
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由於時代變遷,造就了許多「媽寶」、「爸寶」,已經成年了依然仰賴父母的援助。中國大陸湖南省有一個29歲男子,竟然因為父母不肯養他,想要對他們提告,理由是「他們有能力而我沒能力,何樂而不為?」根據《明報》報導,29歲男子匡正軒從小歷經了輟學、木工、理髮業、酒店服務生等工作,皆因不堪其苦而作罷,後來找到一個較為輕鬆的工作-----人像模特兒,又因為不願久坐4、5小時。而且收入低又不穩定,再次賦閒在家。匡正軒的爸爸無法忍受兒子啃老,把他趕出門,他流落街頭後靠著打零工與拾荒維生。在他的記憶中,與家人之間只有無止盡的爭吵,最激烈的一次,爸爸還拿菜刀砍了匡正軒,額頭縫了17針。匡正軒預計找免費的律師告他父母,控訴他們不養他,他認為父母有能力,自己有能力,被父母撫養不是天經地義的?而匡家附近的鄰居聽聞此事,都搖頭表示:「匡家兩老也是做單純賣勞力的工作,每個月只賺3000多人民幣(約新台幣15000元),要他們養將近30歲的兒子,太沒人性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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